欢迎访问bet365账号被限制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服务 > 重点服务 > 最多跑一次
更新时间:2018-06-01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应用解释(湘卫法制发〔2016〕4号)
二、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农村居民,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
2、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本人1933年1月1日(含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注:年龄是以年份计算,年满60周岁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免冠照片4张
4、《湖南省株洲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本》
四、办理程序
1、居民到社区(村)网格员处填写《湖南省株洲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本》中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社区网格员询问对象情况并填写档案本中《婚育情况调查表》后,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社区(村)计生章,然后对拟奖扶对象名单公示七天;
2、居民带齐申请材料到街道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登记,街道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然后加盖公章并对拟奖扶对象名单公示七天,最后将对象名册和《档案本》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批;
3、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员对街道上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最后以文件的形式把今年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批复给街道。
五、专线内操作流程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
六、办结时限
无限定
当年申报对象4月15日截止,12月31日之前领取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证、奖励扶助金。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查询
街道政务中心大厅、社区(网格)
九、附属表单
1、《湖南省株洲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十、附属台账
1、《奖励扶助对象新增表》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居)小组
项目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口性质 | 婚姻状况 | ||
本人信息 | ||||||||
配偶信息 | ||||||||
夫妇曾经生育子女数 | 男孩 女孩 | 夫妇现有存活子女数 (含收养) | 男孩 女孩 | 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 ||||
夫妇曾经 生育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是否亲生 | 存活状况 | 死/残年月 | 死亡确认单位 | |
夫妇收养 子女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收养年月 | 存活状况 | 死/残年月 | 死亡确认单位 | |
残疾证号码 | 残疾类型 | 残疾等级 |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村(居)委会评议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乡(镇、街道)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备注 |
申报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