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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民政局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6-09-05 来源: 作者:刘亚君 字体[ ]

我区2015年1月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在省、市地名普查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区坚持质量效率并重的原则,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有条不紊的推进地名普查各项工作。

一、党政主导,在组织保障下功夫

(一)建队伍,指导有力。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区迅速行动、部署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地名普查工作,成为第一个完成招投标的县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包含了区民政、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国土、城建、规划、交警、农村工作、文体、卫生、统计、民宗、商务、档案、工商等18个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2015年1月6日召开了全区普查工作动员会,下发了《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石峰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地名普查具体时限和操作流程。全区5个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班子及办公室,各社区指定了专人负责,全区上下形成了健全的普查工作网络。

(二)明方法,操作有序。鉴于地名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我办聘请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地名普查工作。一方面,区地名办组织全区地名工作者和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全区共有34人次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加深了对普查的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普查成果准确无误、符合规范,培养了一批地名普查骨干,提高了全区地名普查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区地名办多次带领地名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了解普查情况,掌握普查进度,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了地名普查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以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针对外业调查时发现当地老百姓对部分地名的其来历及历史沿革不是很清楚,很多地名都调查不到其来历及历史沿革。区地名办积极联系并召集有文化及且对当地历史有一定了解的老同志和专家进行座谈一一核实。

3月中旬,我办组织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汇报座谈会,认真分析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地名普查中出现的难题,指导各部门做到规范运作,做到全区统一普查口径,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规范、便于操作。

二、部门协作,在整合资源上聚合力

这次地名普查采取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仅靠民政部门难以完成。我们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能划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村(居)委会各自职责分工。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区地名办还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并确定 1 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向地名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的信息资料,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地名办公室协调解决。借助网络,建立了“石峰区地名普查工作”QQ群,以此平台发布最新的消息,回答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解决个案实际问题,形成了区、街道、外包公司等几十人的普查工作联络体系。

区地名办公室先后2 次召开联络员会议,定期交流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分析地名普查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地名普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努力形成了全区地名普查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氛围。

三、多管齐下,在强化措施上出新招

(一)求精准,信息有据。我们对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采取验收合格上报制。街道对村居验收,区对街道及相关单位验收。一级对一级验收,一级对一级负责,验收合格,方可汇总,形成文本资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为确保地名普查质量,石峰区政府要求街道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要求街道认真审核并加盖印章,街道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上报,使石峰区地名普查基础资料完整,信息量大,保证地名普查的质量。根据《地名档案管理办法》,按照一名一卷、一地一档的原则,在原有地名档案的基础上,按现有的新地名类别名称调整老地名类别名称,充实老地名类别内容,增加新地名类别,解决了新旧地名资料统一归档的问题。对全区第二次地名普查采集的地名信息,进行新旧地名资料比照和核对,确保地名普查资料的准确详实、无重复。我办严把审查验收关,调查登记严谨细致、电子数据信息全,质量标准高。

(二)强保密,防火有墙。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召开各部门业务骨干培训会议,特别强调要注意地名普查工作的保密原则,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地名数据信息的安保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地名普查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涉密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文件传输、借阅、档案保管等的保密制度。加强基础地图资料管理,涉密地图资料移交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及签订保密协议。保密资料明确专人保管,存放地图资料的条件与设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保密资料分发、移交、收回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三是明确专人专物。按省厅要求配置符合保密要求的地名数据库专用电脑和专用U盘、硬盘等储存设备,严禁接入互联网,明确专人专管,并存入安全房间。四是签订《保密责任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普查中形成的文字、图像、图表、数据等成果资料的保管使用,严格遵守“谁使用谁负责,谁泄密谁担责”的原则,一旦出现泄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